爱旭科技去年获3亿政府补助,重组ST新梅案受证监会高度关注
来源:能源一号 编辑:pvnews 点击数:时间:2019-06-26
导读:
(上图为爱旭科技办公楼) 2019年5月23日,证监会受理了ST新梅(600732.SH)与爱旭科技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目前,证监会再次提出32处内容,要求两家公司进行全方位补充。 这些内容主要涉及:爱旭科技的资产结构和股东构成,竞争对手现状
(上图为爱旭科技办公楼)
2019年5月23日,证监会受理了ST新梅(600732.SH)与爱旭科技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目前,证监会再次提出32处内容,要求两家公司进行全方位补充。
这些内容主要涉及:爱旭科技的资产结构和股东构成,竞争对手现状,科研力量,爱旭核心业务盈利预测、政府补助等,范围遍及公司股权,产业链,资金流等诸多方向。从相关问题看,证监会对这场重组的质量提出了相当高的标准。希望重组案之后,爱旭科技的经营状况能趋向合理化和符合投资者的利益。
在“政府补助”这项上,证监会要求,爱旭科技需结合相应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当期净利润比等情况,补充披露净利润增长对政府补助(是否存在)较大依赖性。
近年来,爱旭科技所获政府补助金额一直在增长。2017年,来自政府补助的总额高达1.41亿。紧接而至的2018年,义乌当地给予爱旭科技的直接政府补助就达1.75亿。仅这一项就几乎秒杀各大光伏企业,一些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还不如爱旭科技的单项补助高。而这,也可能是爱旭科技愿意留在义乌进行制造的缘由之一。2018年全年,爱旭科技披露的政府补助总金额近3.1亿之高。
同时,按爱旭科技预计,2019年、2020年,该公司也将获高达1.92亿、3.68亿的政府补助。其中,“义乌信息光电高新区管委会”以“投资扶持基金”的名义,2020年或再次给予爱旭科技1.68亿的政府补助。
如按2019年、2020年爱旭科技可能获4.38亿、7亿的净利预测数据观察,1.92亿和3.68亿的当期拟政府补助,就占该公司净利润比的44%、52%以上。
证监会也同时关注了爱旭科技与核心客户之间的关系。
该会表示,爱旭科技第一大销售客户每年发生变化,需补充披露对企业销售的稳定性,是否存在影响。
2016~2018年,爱旭科技的主要销售客户分别为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及晶科能源。2018年,晶科能源占爱旭科技销售比重的23.47%(总额高达9.588亿之多),相对于第二名天合光能、第三名协鑫集成等11.2%和4.21%的占比,确实有较大差异。因此,证监会希望爱旭科技以实际数据表明,第一大客户是否会影响公司销售的稳定性,也可完全理解。
证监会也提出,希望爱旭科技结合前五大客户变动性较大的情况,补充披露该企业原材料的采购是否稳定。同时,也要对主要客户逐一分析,是否与标的资产存在竞争关系。如有竞争关系,需要补充爱旭科技保持销售稳定性的相关措施。
上述要求可以看出,证监会对于企业未来销售稳定性的关注度之高,以及对光伏行业市场的细节研究之深入。
与其他光伏组件厂商有着明显不同的一点在于:爱旭科技作为核心PERC电池供应商,其主要的客户群恰恰是集中在下游重点组件厂商之中。因此,与这些核心客户之间的关联度、业务来往情况以及未来获取订单的数量及金额等,都关系着爱旭科技今后的发展状况。因此证监会的盘查可谓是抓到“重中之重”。
2016-2018 年度,爱旭科技向全球前十大组件厂商进行销售所实现的收入居高不下,占该企业营收比的 67.64%、58.46%和 49.11%。
而就账款方面,证监会也提出,为什么隆基股份(601012.SH)既是爱旭科技的应收账款第一大客户,又是公司的预付账款对象。
2017年~2018年,爱旭科技的应收账款第一大客户均为隆基股份,金额分别为646.3万、941.07万,分别计提坏账准备64.63万元、94.11万元。2017年、2018年,爱旭科技预付账款的第一名同样为隆基股份,金额为2543.38万元、3866.37万元。证监会提出,“请你公司:结合爱旭科技在2017年、2018年对隆基股份既存在预付账款又存在应收账款的情况,补充披露爱旭科技在产业链的竞争地位及议价能力。”
记者推测,由于隆基股份涉及了上游硅片、下游组件等两个领域,因此爱旭科技可能既需要采购隆基的硅片,同时也会卖出自己的电池给隆基下游组件厂,因此彼此就产生了“既有预付账款、又有应收账款”的情形。
而就电池价格问题,证监会也抛出了补充要求。其希望对方,就光伏产业最新政策对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的市场容量及价格影响等做出回应。同时,2018年PERC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单价同比大幅下降的情况下,该公司保持盈利水平稳定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2017年、2018年,PERC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单价分别为1.82元/W、1.10元/W,价格下降速度极快。而未来电池价格走势,也关系到该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增长状况。
证监会指出,2019年4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531新政”和“19号文”进一步明确了“平价上网”的政策目标。国内光伏企业数量众多,“531新政”加快了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业集中度,加剧了行业内头部企业的竞争程度。它可能担心,未来市场在充分竞争之后,爱旭科技一旦上市,是否拥有足够实力继续维持行业前三位的优势。
责任编辑:pv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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