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技术成本制约行业发展,多家光伏企业建议减轻税费负担
来源:第一财经 编辑:admin 点击数:时间:2019-03-05
导读:
如何解决光伏行业的补贴拖欠、进一步减轻光伏发电税费负担仍是两会代表关心的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在《关于加快解决光伏补贴拖欠问题的提案》中指出,2018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超43GW,累计装机超170GW,居全球第
如何解决光伏行业的补贴拖欠、进一步减轻光伏发电税费负担仍是两会代表关心的问题。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在《关于加快解决光伏补贴拖欠问题的提案》中指出,2018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超43GW,累计装机超170GW,居全球第一,但光伏补贴拖欠一直制约着行业发展。
据悉,国家补贴目录确认周期和发放周期冗长,申报程序繁琐。从申报到资金拨付时间跨度长达一年甚至两年以上,加重了拖欠问题。可再生能源补贴第7批目录仅收录了2016年3月底之前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且目前补贴资金还未到位,造成了项目电站运营商的资金紧张问题。
据财政部统计,预计到2020年光伏补贴缺口将超过600亿元。尽管在2018年“5·31新政”后,光伏项目已经进入无补贴或者按补贴额定光伏装机量的新阶段,新项目不会增加补贴缺口,但历史补贴的问题依旧存在。
“非补贴项目是未来发展的方向,但历史问题仍需解决。”南存辉表示。
为此,南存辉在提案中提出五点解决补贴拖欠方向的建议:“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和补贴申报、审批、拨付方式,缩短补贴发放周期,同时免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在征收、发放过程中的各种税费,以真正减轻企业的负担;尽快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建立绿证市场,启动绿色电力证书强制性约束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征收标准,加大征收力度,弥补资金缺口;出台配套政策,鼓励装机容量较大的企业发行绿债,对拖欠补贴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财政部发行补贴式国债,既能解决补贴资金来源,也提升金融机构对光伏产业的信用评级,带动更多资金解决补贴拖欠问题。”
除了解决拖欠问题待解,减轻光伏税费负担、降低光伏发电非技术成本也是光伏行业备受瞩目的问题。
在《关于进一步完善光伏发电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提案》中,南存辉指出,国家目前对光伏发电企业定期实行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虽然可以减轻光伏发电企业增值税负担,但企业对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仍然存在疑虑。
由于光伏发电企业在建设阶段累积形成了大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电站建成投产后需要5~6年的时间方能抵扣完毕。由于光伏发电企业增值税征纳的特殊性,从2013年开始至2018年到期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绝大多数光伏发电企业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
南存辉建议,延续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并且形成长效机制,不加时间限制;参照大型水力发电站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模式,对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实行增值税超税负返还的优惠政策;比照小水电,对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光伏电站实行3%计征增值税。
关于上述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也持相同观点。
刘汉元在《关于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的建议》中称,目前根据现行上网电价结合光伏发电项目数据平均测算,企业实际缴纳的度电增值税达到6分到8分。企业获得贷款后,作为成本很大占比的利息完全不能抵扣增值税,加重了企业的税费负担。由此他建议,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税范围。
在降低土地税收费用方面,光伏方阵绝大部分都设在偏远地区,利用的土地绝大多数属于山地荒地。即使使用了农、林、牧、渔业用地,也都采取了复合用地的方式,在没有改变原有土地的用途的前提下,还提高了原有土地的利用效益。但目前据业内测算,光伏发电企业与土地相关的税费负担约占销售收入的3.9%,非技术成本水涨船高,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南存辉在《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土地税费政策的提案》中建议,根据国家现行的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结合光伏发电企业光伏方阵用地的实际情况,尽快明确光伏方阵用地适用的优惠政策,以便各地执行。
“以市场为导向,政策逐渐退坡,是我们光伏企业界多年的期盼,只有产业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力量崛起,才能促进产业持续发展。”谈及光伏行业的发展,南存辉颇有信心:“光伏行业的风险目前来看也许会是政策的变化带来的风险,大浪淘沙,能够留下来的企业都是不错的;其次,产业本身的技术路线变化还是有风险,所以正泰采取的方式时量入为出、稳定发展,通过轻资产战略和盈利模式创新等方式在逐步往前走。”
他还表示:“光伏由于具有能源属性,本身也会遇到被取代的可能性,但不会消失,需要面对的无非是发展规模的问题,从目前来看,无论是安全性、环保、便捷、价格方面都有优势。风险会有,但是和过去相比有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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