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光伏平价上网方案出炉 消纳条件成项目落地关键
来源:中国能源报 编辑:pvnews 点击数:时间:2019-04-12
导读: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征求意见稿,将优先建设风电、光伏的平价上网项目,但需严格落实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 严格保证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征求意见稿,将优先建设风电、光伏的平价上网项目,但需严格落实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
严格保证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
优先建设就要严格保障消纳。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各类电站在电量消纳方面的优先级别:存量转平价项目>新建平价项目>需要国补的项目。
第一优先级:存量转平价项目,即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第二优先级:新建平价项目,即2019年度新建平价上网项目;
第三优先级:需国家补贴的项目。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平价上网项目要规范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何为“固定电价”?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表示,目前仍有两种思路有待进一步确定:
1. 与脱硫燃煤标杆电价同价
2. 完全固定数值的电价水平
彭澎指出,“这其中涉及到脱硫燃煤标杆电价如果发生波动怎么办。例如某地现在的脱硫燃煤标杆电价是0.37元/千瓦时,也许正好可以符合光伏电站的投资要求。但如果下一年度降到0.36元/千瓦时,投资商可能就面临亏损。这0.01元/千瓦时的波动到底该由谁承担?”“所以,到底是跟着脱硫燃煤标杆电价走,还是确定一个明确的价格长期执行下去,就要看下一步国家能源局、电网公司等各相关方如何协商。”
据记者了解,3月22日,辽宁省发改委刚刚就辽宁省中电朝阳5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当地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计划公开征求意见。这一项目的上网电价将严格执行当地的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企业积极性如何
“平价”渐行渐近,企业的积极性到底如何呢?
在本次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已有部分无需国家补贴或平价上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正在推进前期工作:
去年底,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政府与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光伏高效平价上网基地项目,总规模700兆瓦;
去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乌兰察布风电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明确国家电投内蒙古乌兰察布风电基地一期建设规模6000兆瓦,列入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新增风电建设规模管理,但所发电量参与京津翼电力市场交易,国家不予补贴。
对此,彭澎指出,一旦项目要求国家补贴,装机容量势必会受到限制。“对于大企业而言,他们更倾向于大项目,把容量要求排在第一位。而对于小企业,当然希望单个小项目的利润率更高,也就希望有一些国家补贴。”
各地方态度“审慎”
目前,广东、江苏、安徽、河北、黑龙江等地已陆续发布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申报通知。虽最终结果有待进一步审核统计,但记者采访中发现,很多地方政府对于平价上网项目的申报仍持谨慎态度。
以广东省为例,在广东省发改委、能源局转发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时就明确指出,广东省风能、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差,“各地市要审慎引导企业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的综合分析评估,做好研判论证”。
即便在已经发布试点项目的辽宁省,省发改委新能源处处长孙玉芳指出,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的推进工作也很困难。“一方面,省内到底还有多少消纳空间,不确定性因素太大,尤其是临近2020年,弃风弃光率要降低到5%以下,消纳问题必须解决。辽宁省目前的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是‘绿色’,就是市场环境较好。但现在辽宁正好处在临界点,如果没控制好,一下子项目上多了、上快了,很可能出现弃光,那就前功尽弃了。”另一方面,孙玉芳表示,通过此前的清理核查,省内已备案的未开工和在建光伏发电项目已经突破200万千瓦,“光伏电站建设施工周期短,我们现在很害怕新的一批还没启动,老的项目就大批量涌上来”。
此次征求意见稿也指出,对于已核准(备案)两年但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已经申请延期但是延长期限内仍未开工建设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无论企业是否承诺继续建设,相关核准(备案)文件都应予以废止。如项目单位希望继续建设,应在项目核准(备案)管理机构同意后,将其作为新增建设项目参与本年度新建项目竞争配置。同时,鼓励各类在建或核准(备案)后未实质性开工的项目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
2019年的电价补贴政策何时出台
根据本次征求意见稿,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地区,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应于4月25日前报送2019年度首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确不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或可建规模十分有限)的地区,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在5月31日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需国家补贴项目竞争配置的办法及工作方案,按国家能源局对有关竞争配置办法及工作方案的论证反馈意见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对于上述时间要求,有业内专家透露:“国家能源局可能会在近两周内发布有关2019年风电、光伏竞争配置办法及工作方案。各省在5月31日前上报省内方案,此后可能还有修改的过程,恐怕各省方案的最终敲定很多要在6月。”
责任编辑:pvnews
财经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