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合同获认可与电子劳动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关于推进电子劳动合同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延续30多年的纸质劳动合同将逐步进入电子化新时代,在劳动合同制度建设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是重要的制度创新,将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据了解,今年初,为做好抗击疫情工作,助推企业复工达产、劳动者就业等民生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行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鼓励和支持企业线上招聘、线上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经请示,电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可。
据悉,电子劳动合同本质上也是书面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相比,只是签订方式采取了电子化形式,通过电子签名技术保证签署主体身份真实及签署内容不可篡改。根据《电子签名法》,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据了解,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有利于用人单位降本增效,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以京东集团为例,试行电子劳动合同后,相比签订纸质劳动合同,可以节省材料采购、打印耗材、装订、邮寄、日常档案管理等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仅北京地区一年就可降低成本60%,减少5个流程环节,效率提升65%以上。同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也有利于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实现劳动用工管理新模式。
《意见》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输、储存等应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并通过电子劳动合同签署信息系统来管理。用人单位可以使用第三方签署服务机构提供的签署系统或采用自建自用签署系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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