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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发布关于收取2022年会员年会费的通知

来源:大商所 时间:2022-03-14 17:30:57

关于收取2022年会员年会费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2〕13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章程》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大连商品交易所将于2022年3月31日通过从会员结算准备金账户中直接划款的方式收取2022年会员年会费。请各家会员及时在结算准备金账户中存入相应资金。各会员单位的收取标准为:期货公司会员2万元/家,非期货公司会员1万元/家。

根据支持湖北、陕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加快恢复发展相关政策,免收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美尔雅期货有限公司、西部期货有限公司、长安期货有限公司和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会费。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3月14日

(文章来源:大商所)

责任编辑:

标签: 结算准备金 会员单位 大连商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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