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电话:
您的当前位置: > 热点 > > 正文

银保监会:小心这四大过度借贷营销的“套路”陷阱

来源:财联社 时间:2022-03-14 16:01:15

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临近,银保监会今日就“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问题发出提示,提醒消费者要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透支消费风险。

银保监会提醒消费者应坚持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合理使用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服务;提高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把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同时,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要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手段。尤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非法网络借贷虚假宣传,远离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掠夺性贷款侵害。不把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

银保监会指出,当前,信用卡、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贷服务与各种消费场景深度绑定,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减轻了即时的支付压力,但消费者若频繁、叠加使用消费信贷,易引发过度负债、征信受损等风险。近年来,时有消费者投诉反映过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或违约金高、暴力催收等。一些商家诱导消费者以贷款或透支方式预付费用,后因各种原因不能持续经营,导致消费者不仅无法享受本已购买的服务,还要面临还款压力和维权困难。

“近年来在信用卡使用、消费信贷方面确实出现了一些乱象。”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财联社记者表示,过度营销、诱导客户的现象层出不穷,不规范的行为确实较多。金融消费者应提高意识,理性使用信用卡,不过度透支,不违规套现。

他同时表示,银行应帮助信用卡持卡人养成“量入为出”习惯。他建议银行加强信用卡营销管理,营销推广应合理适度,不以规模和速度为主要目标,不过度营销,不片面夸大信用卡功能。合理核定持卡人信用卡额度,尽量减少多头授信,严控过度授信,特别是要落实好“刚性扣减”。同时,全面、准确、真实地向持卡人披露相关信息,特别是涉及到费用、利率等关键信息要通过突出显示等方式来提醒持卡人注意。

银保监会还列举了多个引发消费者进行过度借贷的“套路”陷阱,快来看看你“中招”了没有!

套路一:贷款机构价格公示不透明,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以“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信贷、信用卡分期服务;或是价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贷款或分期服务年化利率等;在支付过程中故意诱导消费者选择信贷支付方式。

银保监会提醒称,消费者应警惕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等行为。若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注意阅读合同条款、授权内容等,签约授权过程比较随意,容易被诱导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

套路二: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等实际情况,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一些金融机构在挖掘用户的“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致使消费者出现过度信贷、负债超出个人负担能力等风险。

银保监会提醒说,消费者应该知道,使用消费信贷服务后,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金和息费,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等息费未必优惠,折合年化费率计算后的综合贷款成本可能很高,过度信贷易造成过度负债。

套路三:诱导消费者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诱导或默许一些消费者将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比如买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银保监会提醒称,消费者违规将消费信贷获取的资金流向非消费领域终需承担相应后果,“以贷养贷”“以卡养卡”不可取。

套路四: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违背消费者意愿将个人信息用于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业务以外的用途;不当获取消费者外部信息等。

银保监会提醒称,以上过度收集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属于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

(文章来源:财联社)

责任编辑:

标签: 银保监会

上一篇:
下一篇:

精彩放送:

新闻聚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