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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销保险产品行贿6000余万 华夏保险安徽分公司原总经理获刑6年

来源:蓝鲸财经 时间:2022-03-04 15:41:38

蓝鲸保险关注到,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公布的判决书显示,因从2011年至2019年共计行贿安徽省联社原理事长陈鹏夫妇6160余万元,华夏保险安徽分公司原总经理邓迎春在2021年11月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2020年4月“落马”的陈鹏,此前已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半。安庆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陈鹏利用职务和地位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推销保险业务、工程承揽、项目贷款、供应药品、人事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伙同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58万余元,其中4161万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犯罪未遂。

2020年4月17日,根据安庆市监察委员会指定管辖,怀宁县监察委员会对邓迎春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2020年10月9日,将邓迎春涉嫌行贿犯罪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审查起诉。2021年3月17日,华夏保险解除与邓迎春的劳动合同;2021年5月6日,邓迎春因涉嫌行贿犯罪被开除党籍。

判决书内容显示,2010年底,邓迎春在担任华夏保险安徽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后升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后,开始请时任安徽省联社主任陈鹏及其妻子为其在安徽农信系统推销保险产品打招呼,并约定将相应的业务提成作为好处费送给陈鹏夫妇。2011年至2019年,邓迎春在陈鹏夫妇帮助下,在安徽农信系统的50余家农商行开展员工福利类保险、华夏聚宝盆团体年金保险、华夏盛世盈团体年金保险、长期健康保险等保险业务,相关农商行购买上述保险共计96.96亿余元,邓迎春按照保费0.2%的提成比例作为好处费,共给予陈鹏夫妇1999余万元好处费。

此外,2015年底,邓迎春在全省农商行系统推销盛世盈险(三年期)业务受阻,再请陈鹏帮助推销,并与其约定除保费0.2%的提成外,还将自己个人所得该险种的包干佣金(约为保费总额1%左右)送给陈鹏,这笔金额高达4161.44万元。后因害怕收受好处费的事情败露,陈鹏与邓迎春约定该笔贿款由邓迎春代为保管,待退休后拿回,需要用钱时再随时动用。直至案发,陈某尚未取得该笔贿赂款。这笔金额最终被认定为行贿未遂。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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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华夏保险 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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