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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办结7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1-12-21 19:03:35

湖北省天门市近日办结7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共计11.4万余元赔偿全部履行完毕。

近期,结合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两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天门市生态环境局对涉及本市的38条案件线索进行精准核查,核查后发现有7起案件符合索赔条件。

这7起案件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违法排放工业废气和挥发性有机物、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倾倒危险废物等。

天门市生态环境局迅速展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先后召集5家涉事企业召开两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推进会,组织专家对案件进行评审,并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目前,所有涉事企业均已缴纳赔偿金。

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全国试行以来,天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项目连续两年列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年度重点改革项目。印发《天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照湖北省级六项改革配套制度,出台《天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操作指南》,细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流程,初步构建了责任明确、技术规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据天门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7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成功办结,有利于扭转“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埋单”的困局,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走向常态化运行提供了参考。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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