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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速递!收购品牌酒店,却要给区总送礼才能继续加盟?

来源:次方点评 时间:2023-06-14 11:09:59

10年前,酒店投资人庞总(化名)花费600万元的转让费,在某内陆城市接手了一家知名经济型连锁品牌酒店。

酒店物业位置优越,却没想到收购后还有层层隐患:距离仅600米的同品牌新项目、擅长“捞油水”的区总……好在一路“过关斩将”,最终顺利收回了成本,并有所盈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以下内容来自庞总(化名)的自述:

酒店位置佳,但收购后换签难

我们接手这家酒店的主要原因,是其物业位置十分优越:

其一,新高铁站刚搬到酒店旁不久,距离仅900m,交通便利;

其二,附近有大学,年轻人较多,符合经济型酒店的客群定位;

其三,周边居民、办公人员也有一定规模。

因为汇集了多股人群,酒店入住率基本保持在90%以上,年盈利达200+万。转让时,酒店与品牌签订的合作期限还剩4年,原房东表示可以将经营权一起转让,接手后我们继续经营,待合约到期后再考虑续约/更换品牌。

当时,房东转让费要价800~900万元,经过多次谈判,我们以6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这家酒店。

收购完成后,该品牌的区总联系到我们,称酒店被收购,经营主体转变,就属于新项目,需要再缴纳一遍加盟管理费。我们与其沟通,表示:之前的老板同意并已经将剩余的4年合作期限转让给了我们,所以我们应当4年后续约时,再缴纳这笔加盟费。

谁知对方不愿沟通,直接把门店下线了。失去中央预订系统的会员订单后,酒店入住率降低,每天的营收减少了4000~5000元。

同品牌新增项目,与我们距离仅600米

因为酒店营收受损较大,我们衡量利弊后决定联系区总,表示愿意缴纳20+万元的加盟费,当作新项目加盟。没想到却被告知:

距离我们酒店600m处新增了一个项目,该酒店离火车站仅300m,且和我们是同一品牌。对方已经签约并缴纳加盟费用,因此我们不能再加盟了。

而且,原酒店投资人早就知道此处即将开新项目。因此,他才将这么赚钱的酒店“忍痛割爱”,转让出去。

据悉,这家酒店原本已经经营了5年。在新火车站搬到附近前,酒店的年盈利仅20+万元;新火车站搬来后,酒店的年盈利一下涨到200+万。于是,原投资人就趁势出手,拿到600万元转让费后“安全撤退”,规避了后续的经营风险。

我们面对这种情况,只能就现实情况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在新项目尚未开业前,先抓住机会赚钱,尽力保住眼前的收益。而为了提高入住率,势必需要中央会员订单的加持。

于是,我们再次联系到区总,向其询问:“如何才能完成加盟,重新在中央预订系统上线?”对方回应说自己考虑考虑,然后派助理告知我们:领导最近特别喜欢一款售价约7万元的劳力士金表。

按照每天损失四五千元的速度计算,酒店每月因不能上线损失的收入就有近15万元。为了避免门店失去更多的收益,我们只好买下这款指定的“通关文书”,送到这位区总手上。之后,对方终于点头说我们酒店可以“重新加盟”,并需缴纳20+万元的加盟费,合作期为8年。

隔壁新项目物业出了问题,我们趁机收回成本

“重新加盟”后,酒店生意终于重回正轨。

本以为,距离高铁站更近的那家新酒店开业后,我们的生意会一落千丈,或只能打价格战、降低利润。没想到,那家新酒店的物业因距离主路不足15米,违反了规定,需要拆除。因此,这个项目拖到5年后才成功开业。在此期间,我们顺利收回成本,并有所盈利。

酒店共110+间房,房价区间为170~230元,每日的营收在1.8~2.1万元之间。物业的年租金为118万元,酒店的年总运营成本是180~190万元。因此,我们仅用不到3年就收回了全部成本。

如今,这家酒店已经开业第10个年头,8年的加盟期限结束后,每半年自动续缴一次管理费。

多位投资人联合投诉,区总被调查、降职

后来,通过与区域内其他酒店投资人交流,我们得知:利用职务便利从投资人手中获取“好处”,是这位区总的一贯作风。我们那20+万元的所谓“加盟费”,估计至少有近10万元是被这位区总“黑”进了自己的腰包。

除了从我们这种在营店上“薅羊毛”外,他还在其他新项目上 “搜刮油水”:

在另一家酒店的装修过程中,该区总通过“开口工程”的分包方式,在原本承诺500万元装修费的基础上不断增添各种项目,最后让投资人花了1200万元(超支140%)。完工后,工程质量一塌糊涂,房子四处漏水,根本无法通过品牌验收。

最后,我们这些被“坑”过的投资人,一起把该区总的问题和本区域存在的一些不合理情况集合起来,向品牌CEO、创始人投诉。

后来,这位区总被调离了原岗位,并降职成为其他区域的基础开发负责人。但我们这些受到损失的投资人们,却并未收到任何后续沟通、回复和补偿。

如何通过管理机制,规范酒店投资环境?

区总这个职位,统管整个区域内所有项目的开发运营,能够很轻松地利用职权让任何一个项目“卡住”。因此,如果某区域的区总长期不调动,就很容易养成一个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肥差”。

例如:个别国际酒店品牌/国内知名酒店品牌的区总,会建立自己的俱乐部,并暗示前来寻求加盟的投资人:需先缴纳约39800~59800元的会费,成为俱乐部的会员,才能在该区域加盟品牌。

与酒店业动辄几百上千万的投资相比,这几万块的数目不算太大,缴纳后就能顺利加盟,享受该品牌的会员、管理、名气等带来的收益,因此许多投资人都会妥协。

整体来说,比起靠近品牌总部的沿海省市,这种现象在内陆地区更为常见。有投资人戏称他们为“天高皇帝远”的“一方诸侯”。

虽然区总的所作所为,是由其本人的品性决定,但若酒店集团/品牌能够制定相应的制度,对区总进行强监督、常调动,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敦促区总约束自身行为,遏制这一行业乱象,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和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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