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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后无正当理由可以上诉吗?当庭认罪认罚是否可以上诉?-独家

来源:法治通 时间:2023-06-30 08:28:40

认罪认罚后无正当理由可以上诉吗?

1、可以提起上诉。但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认罪认罚是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法院作出从宽处罚的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判决的,可以提起上诉,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提出上诉,不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条件,检察院可对判决提出抗诉,要求人民法院改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当庭认罪认罚是否可以上诉?

1、签了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上诉,可以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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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认罪认罚 从宽处罚的判决 法定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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