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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娜张杰买房算“跳单”吗?双方争执不下,或成史上典型案例

来源:光宇吐楼市微信号 时间:2022-02-09 21:15:51

2月7日,张杰谢娜被房产中介霍先生曝光买豪宅时有“跳单”行为,随后谢娜方律师称没有跳单,而且还威胁中介诽谤、造谣,此事一经发酵上了热搜,果然明星就是不凡,但我们在吃瓜之余还是要学点房地产法律知识。

直到2月9日晚上,谢娜与中介双方依然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看热闹的一大堆,双方各挖墙脚,也引发了网友们的大争论,甚至越扯越远,“跳单”真相依然没有浮出水面。

据中介霍先生爆料,他在2019年6月份曾经两次带谢娜及家人在上海看房,大概为售价6200万元的豪宅。如果此单交易完成,按照市场价,谢娜方需要支付中介费118万元。然而,在看房两次后,谢娜方以不喜欢为由,就没有了下文。

据透露,后来发现谢娜方私下联系房东购买了该房源,目的就是避开大额中介费。或许是为了让大家相信这是事实,中介在爆料中附上了谢娜等看房时的偷拍照片。

更富戏剧性的是,当该房产中介联系谢娜方时,却被对方律师威胁,迫不得已出国读书,目前因为病情严重所以才想起要揭发此事,令人唏嘘。其实,这都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到底有没有跳单,这才是大家应该真正关注的点。

对于网友们的讨论,也是五花八门。

有的说这么高昂的中介费,要是我我也会逃。也有人说,连中介费都不想出,还买什么豪宅?查查有没有偷税漏税吧。还用公司名义买房?毕竟在高昂的税费面前,很容易有偷逃冲动的。

还有人说,你带我看房我就一定要买你的房子?既然没有签合同凭什么不能直接找房东?

甚至就连中介行业都不能统一,有的中介认为,是你没有看好客户,让人家钻了空子,只不过人家是明星罢了,所以你才会曝光。也有的中介表示,交易没有完成,中介费是不能收的。还有中介表示,理论上算跳单,但是中介拿你没办法。这就是中介不愿意带看家里住人的,就怕购房者与业主私下联系。

所以,问题集中在,对于跳单的事实该如何认定,谢娜张杰到底有没有坐定“跳单”的事实?可能很多人还停留在《民法典》之前,对于跳单只能忍气吞声,客户通过中介找到房源但最后绕开中介交易的行为,法院也只能根据《合同法》及双方合同约定并结合诚实信用原则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但自从《民法典》颁布后,再处理此类案件就有法可依了,中介的权益也受到了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即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并利用其提供的机会、资源或服务后绕开中介人达成交易的,也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服务费。

“跳单”是一个行业术语,就是指房屋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直接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民法典》可以说将“跳单”行为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充分保护了中介人的合法权益,利于市场健康发展、诚实可信。尽管我们对中介这个行业还有这样那样的诟病,但“跳单”的确是法不可容。

谢娜张杰到底算不算跳单?有法律界专家认为,跳单行为需从三方面认定,首先,看合同是否有效,并且中介有没有提供相应服务;其次,买房人是否接受服务之后利用该服务订立了合同;最后,委托人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了合同。

也有律师认为,不采用书面形式也并不影响中介合同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未采取书面形式,而是采取口头形式订立,房产中介合同也应成立且生效。

按照霍先生提供的信息和证据包括录音,似乎比较符合跳单的事实。如果说大家签订了服务合同,毋庸置疑,很容易判断跳单事实的构成。这倒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但问题是似乎谢娜方跟霍先生并没有走到签协议那一步,但的确又提供了房源和看房服务。

所以问题的焦点就集中在,不签协议然后直接找房东买房算不算跳单呢?很多中介自己也说不算,认为交易没有完成。

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谢娜方作为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霍先生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霍先生直接与房东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这么看来,跳单行为是成立的。

《民法典》虽然明确了购房者接受中介服务后,跳过中介与房东自行签约也应该支付报酬。但没有细化到不签协议如何认定你提供了服务。我们不清楚霍先生是否能够提供可当做证据的证据,但的确想给大家普及一下,跳单确实违法。这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的最新规定。

至于大家提到的,曝光隐私或其他的侵犯明星权益等,那是另一回事,谢娜方可以起诉。但一码归一码,跳单的事必须说清楚。

此前也有案例,某中介带领购房者实地看房,组织买卖双方交接定金,并约定房屋成交价102万元,中介费1万元由买方承担。数日后,买卖双方绕开中介就同一房屋在另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成交价99万元。某中介得知后,起诉要求支付中介费1万元。法院认为,购房者在第一家中介已经完成大部分中介服务的情况下,轻率选择另外的中介公司继续完成房屋买卖的行为是极不诚信的,应当依约支付相应费用。鉴于未完整协助房产交易,根据其提供的中介服务程度,酌定支付7000元。

现实中,这样的案例很多,很多时候可能忍了,要么低调处理了,只是明星把这种问题放大了,这是好事,谢娜张杰这次纠纷无论结局如何,必将成为房地产史上非常典型的案例,也将成为其他相继效仿的案例,所以希望处理好,给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目前霍先生已决定起诉谢娜张杰。

明星可以把此事效应化,但在处理该问题时大家都是普通人,都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希望借此机会,不再给法律留有遗憾,让房地产市场更加和谐健康发展。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光宇吐楼市。文章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和讯网立场。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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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介 谢娜 服务 合同 支付 法典 看房 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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