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晶科,REC等公司可以将PERC电池及组件出口至美国
今年3月Hanwha Q-Cells向美国贸易委员会及贸易法院提交诉状,称隆基、晶科、REC三家公司都在出口美国的产品中侵犯了其2008年申请的电池和组件专利。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简称US ITC)本周二晚些时候提交的一份文件显示,此案目前暂缓审理,预计未来两周内将作出不侵权判决。这一决定适用于韩华投诉中提到的所有三家公司。
2019年3月,HANWHAQ-CELLS向美国ITC提出337调查请求,并向美国地区法院起诉控告隆基股份、晶科能源、挪威REC涉嫌侵犯其美国专利权,要求进行损害赔偿并发布禁令,禁止被告使用被侵权的专利技术。
对此,隆基股份,晶科能源3月6日发表声明也反对了韩华公司的相关指控,认为这些诉讼缺乏技术或法律依据,公司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正密切合作,将对韩华提出的诉讼进行有力的辩护。
经过半年多的审理和意见征询,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隆基、晶科、REC等并未对HANWHA Q CELLS的技术构成侵权。尽管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nternationalTradeCommission)尚未公布其最终裁决,但美国国籍贸易法院早在预期之前就结束了审议,并通过ITC提交了相关文件。之后有关此案的听证会定于11月22日开始,法定时间将延长至2020年。
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SEIA)总法律顾问兼市场策略副总裁John Smirnow对媒体表示,撤销这一决定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对韩华来说,扭转这种局面将很困难。现阶段,法官基本上都认为“我已经看到了所有的证据,根据我今天所知道的一切,这些公司没有侵犯韩华的专利”。
隆基与晶科一直宣称:根据媒体信息分析和核查,目前公司产品与涉案专利采用的技术方法并不一致,无证据表明公司产品侵犯任何专利权。
行业专家认为,技术上看,目前隆基、晶科等公司的PERC技术产品采用的是PECVD技术,与涉案韩华专利采用的ALD技术技术方法并不一致;此外韩华诉讼使用的专利是通过从其他研究机构经多次转移购买所得,其专利权与其他公司共有,稳定性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尽管ITC基本确认专利不侵权,但韩华仍可以向ITC专员上诉,要求他们对这一决定进行复审,之后,韩华还可以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
但韩华的诉讼不仅在技术上站不住脚,也得不到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等机构的支持。SEIA认为,单晶PERC已经是行业技术主流,在美国光伏产业发展的瓶颈时刻,用专利技术限制供应商的选择,将对美国光伏产业非常不利。随着201条款对保护性关税的逐年退坡,来自隆基、晶科、REC等公司的产品选择对美国光伏行业非常重要。
美国贸易委员会对专利侵权案的态度,将在全球范围产生重大影响,因为韩华还在澳大利亚、中国、德国等国家同样提起了单晶PERC技术的专利诉讼。
在之后的听证和韩华可能提起的上诉期间,美国仍可以继续从隆基、晶科、REC等公司进口PERC电池及组件。尽管隆基、晶科等中国企业从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组件、电池产品几乎为零,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从全球其它地区对美出口,尤其是双面PERC组件,最近的报道证实,双面组件豁免201条款短期内依然有效,并很有可能在年底前美国法院会推翻USTR撤销双面组件豁免201条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