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收购越南生产基地 3GW电池、7GW组件
隆基乐叶于2020年2月23日与王兆峰、杨勇智、赵学文、宁波朝昉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亦简称“宁波朝昉”)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就隆基乐叶以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宁波宜则100%股权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交易基准定价暂定为17.8亿元,并根据标的公司业绩实现情况支付浮动对价或由业绩承诺方向隆基乐叶支付业绩补偿。公司本次签署的为框架性协议,实际交易金额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后各方协商确定,并正式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公司2020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价包括以下两部分:
(1)基准定价:暂定为17.8亿元(含税费),乙方和丙方分别按在交割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比例获得基准定价。明确起见,暂定的基准对价将在正式的《资产购买协议》确定为最终的基准对价,无论最终的基准对价如何确定,丙方应获得的基准对价为65,860万元。
(2)浮动对价: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如存在协议约定的超额净利润时,则按年度由甲方向各乙方/丙方按约定比例支付浮动对价。
协议签订后,甲方将对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如果在尽职调查中、标的资产交割前以及交割后发现存在本协议约定的调整情形,乙方同意甲方调整应付乙方2019年浮动对价,浮动对价不足调整或已支付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基准对价中按照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予以调整。
标的公司生产基地位于越南,目前拥有光伏电池年产能超3GW,光伏组件年产能超7GW,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如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快速获得电池、组件海外产能,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规避海外贸易壁垒,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
此前,爱康科技在2019年3月发布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宜则100%的股权。但经过近一年的时间,收购事项进展不顺,就在2月20日晚间,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终止收购宁波宜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