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电网”严控投资 新能源企业平添几分愁
继国家电网公司内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9】826号文)后,日前,南方电网公司也正式印发《优化投资和成本管控措施(2019年版)》。两大电网公司明确释放出“严控投资”的信号。
区别于电网侧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等项目的点名叫停,涉及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领域,两大电网此次严控投资又将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新能源接网工程何时回购
“本来就拖了这么多年,有明确时间要求的时候电网都没有按时回购。现在,电网自己都要控制投资了,说明他们自己给自己花钱都受限制了,更何况是掏钱平旧账、买别人建的线路?反正要求回购的时限已经过了一年了,‘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在电网“严控投资”的风向下,有新能源企业相关负责人对于接网线路的回购“甚至不报什么希望了”。
按照国家能源局2018年4月出台的《关于减轻可再生能源领域企业负担有关事项的通知》,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建设的相关接网等输配电工程,电网企业要在2018年底前按协议或经第三方评估确认的投资额完成回购。
国家要求的回购时限早已过去近一年,但新能源接网工程的回购不仅未能如期完成,而且进度迟缓,部分电网企业甚至还未制定基本的回购计划。
“2013年前后电网公司提出过要回购,但是后来就没有下文了,现在也没动静了。”中节能宿迁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吴以军告诉记者,公司曾于2006年自建总长约3.3公里的接网线路,总投资约710万元左右,目前,虽然“2018年底”的时限已过,但电网公司尚未对线路进行回购。
国家能源局派驻某区域监管机构相关负责人陈某表示,类似的情况并非孤例,其所在省区目前的接网回购干工作推进仍十分缓慢。但陈某也指出,接网线路能否最终进入输配电价核定的成本范围或许才是电网是否积极回购的关键。“资产越多,输配电价可能越高,如果这部分资产可以计入所在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的成本范围,那电网应该还是会努力回购的。”
补贴垫付能否继续坚持
除接网工程的回购外,更令业界心生担忧的是电网对于可再生能源度电补贴的垫付是否会受到影响。
根据今年9月国家电网公司下发的《关于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电费结算方式变更的通知》,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管理,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对于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还是进行目录管理,而审核原则为2015年2月底前投产并网的项目。为此,按照国网公司要求,对于2015年3月以后投产并网的非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暂停垫付0.42元/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补助资金,只结算标杆电价部分。2015年2月底前投产的非自然人项目不受影响。
换言之,目前,户用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电费一直是由电网公司垫付。但据记者了解,当前,部分省区2018年5月31日以后并网的户用光伏项目已经出现了补贴拖欠情况。一些今年初并网的户用项目,业主至今也为收到0.18元的度电补贴。
“2015年10月之前,只要是国家电网辖区内,所有类型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都是由电网公司垫付。随着分布式规模的扩大,到2015年10月,国网公司下发通知,明确只垫付‘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额上网类的暂不垫付。再到后来只垫付户用,到现在户用甚至都不能完全垫付。”北京先见能源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淑娟指出,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的垫付范围逐步缩减,随着投资严控令的出台,当地方电网公司出现亏损,电网企业恐难有财力垫付每年数以亿计的分布式光伏补贴。
“要让新能源跟着电网走”
根据国网公司《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严禁擅自扩大投资界面和超标准建设,严禁超过核价投资规模和范围安排投资,严禁过度追求高可靠性的“锦上添花”项目,杜绝低效无效投资,不得在投资计划外安排输变电资产租赁。
哪些项目是“雪中送炭”?又如何界定“锦上添花”呢?
据知情人透露,目前,国网公司已在非公开场合表示,要转变此前电网和新能源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前都是电网跟着新能源的节奏,哪里建了新能源项目,就要配套接网、输送线路,但是以后要转变这种思路,要让新能源跟着电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