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业通联宣布拟更名为晶澳科技!
天业通联11月25日公告显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天业通联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英文名称由 “Qinhuangdao Tianye Tolian Heavy Industry Co., Ltd.”变更为“JA Solar Technology Co., Ltd.”,英文简称由“TIANYE TOLIAN”变更为“JA SOLAR”,天业通联证券简称由“天业通联”变更为“晶澳科技”。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变更公司名称涉及的工商等部门的登记手续有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天业通联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
关于天业通联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19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晋县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2号)。截至2019年11月15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完成拟购买资产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已成为天业通联的全资子公司;相关各方已签署《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天业通联对交付置出资产的义务已履行完毕。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理由,天业通联在公告中表示,鉴于公司已转型进入光伏行业,公司的主营业务已变更为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根据公司依据本次重组上市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备考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公司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太阳能光伏电站业务最近12个月已实现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100%。本次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业通联独立董事已就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天业通联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目前,天业通联变更名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