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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风电、光伏项目或将享受豁免政策

来源:角马能源 编辑:pvnews 点击数:时间:2019-11-25
导读: 未来将有五类项目不在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公告。 未来将有五类项目不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征求意见稿明确

  未来将有五类项目不在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公告。”

  未来将有五类项目不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以下五类包括:

  1.经能源主管部门以备案(核准)等方式明确的分布式发电项目;

  2.单站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小水电站;

  3.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

  4.项目装机容量 6MW(不含)以下的余热余压余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5.电量不上网交易的自备电站和地(市)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非化石燃料直接燃烧自备电站。 五类项目不纳入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管理,贯彻落实“放管服”精神,充分发挥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作用,该公告做出如下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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