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漕泾二期20MW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及生产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
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漕泾二期20MW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及生产管理项目,主要包括上海化工区漕泾移动式20MW光伏电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 SEPI-2019-B217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漕泾二期20MW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及生产管理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上海市化学工业区G3地块内(沪杭公路与漫华路交界处)
项目采购内容: 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漕泾二期20MW光伏电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所有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场区内所有构建筑物等的运行、维护、保养、消缺、支架修复、支架水平高度调整、生产管理(包括与地调和省调的联系、生产数据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安全管理等涵盖电站运行的各项工作。
服务期限:2020年1月1日 至2023年6月30日(如遇调整,招标方另行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投标方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有效期内的承装(修)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要求担任过至少2个同类型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及以上同类型的工程,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年11月20日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 2019年11月25日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邮件领取,不接受传真,不接待来访。
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1000元整转账至招标代理账户。
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凭证扫描件、开票信息及招标报名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制作成一个excel可编辑文件和一个经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申请书须按照附件格式)发至邮箱
邮件主题标明“报名上海上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漕泾二期20MW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及生产管理项目”。
为便于财务确认报名成功,请在转账附言中列明投标人公司全名及标段号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11日上午9:00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育民乡220K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9-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育民乡220K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由榆发改审字【2019】78号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榆树市育民乡人民政府。采购资金来自扶贫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招标内容:建设装机总容量220千瓦光伏电站。主要部件有330WP多晶硅光伏发电板约667块,配套安装一台60KW和两台80KW光伏逆变器2台,250KVA变压器一台,汇流箱、熔断保护器、道闸开关等若干。
2.2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有关行业国家标准。
2.3 供货安装期:2019年12月13日至2020年1月13日。
上述供货安装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供货安装期按采购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供货安装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育民乡人民政府院内(业主指定地点)。
2.5 资金来源:扶贫专项资金。
2.6 预算金额:147万元。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且投标人取得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招标内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3.10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3.11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9日 至 2019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 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 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前),提供网页截图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8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