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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梁氏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太阳能新闻网 编辑:pvnews 点击数:时间:2019-09-19
导读: 受江门梁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门梁氏能源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GJL-CGZB-2019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梁氏能源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
  受江门梁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江门梁氏能源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DZGJL-CGZB-2019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梁氏能源有限公司EPC总承包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3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规模:
 
  序号 项目名称 地点 组件规格 装机容量
 
  (MW) 投资估算
 
  (万元)
 
  1 江门鹤山国靖1.2MWp光伏发电项目 江门鹤山 275 1.2 540
 
  2 江门弘宙橱柜1.1MWp光伏发电项目 江门台州 305 1.1 495
 
  3 合计 -- -- 2.3 1035
 
  2、招标范围:以暂定总价、固定每瓦单价承包的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包含混凝土及彩钢瓦屋面、支架、配套并网设施、交流汇流箱、配电柜、变压器、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逆变器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含结构加固)、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电站整体运行维护及保险(含建设一切险、财产综合险、公众责任险)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包括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构)筑物的拆除、还建及修复及建(构)筑物的加固。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接入方式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本批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不划分标段。投标人应按招标装机容量进行报价,最终安装容量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为准,据实际建设容量及每瓦单价结算,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3、工期要求:从施工日起至工程完成并网验收共60天。工期要求以EPC合同为准。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须提交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交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须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须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时须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二) 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三)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 投标人必须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时须提供已完工项目的合同及验收资料复印件)。
 
  (五)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a)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b)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c)如设计需要分包,则只能有1家分包商,且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d)设计分包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再分包或转让。
 
  (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监理、检测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投标时须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投标时须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①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②授权代表办理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9月19日起至2019年09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供应商需亲自到现场购买,不接受邮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09日9:30(此前30分钟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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