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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光伏逆变器供应商资格评审二次公告

来源:太阳能新闻网 编辑:pvnews 点击数:时间:2019-09-11
导读: 为做好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受集团公司委托,现开展光伏逆变器供应商资格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评审结果将作为招标
  为做好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受集团公司委托,现开展光伏逆变器供应商资格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评审结果将作为招标采购资格评审结果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请已经报名的供应商提交补充资料。
 
  一、产品单元
 
  序号 单元名称
 
  1 集中式光伏逆变器
 
  2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3 集散式光伏逆变器
 
  二、申报原则
 
  1.参加申报的供应商遵循自愿原则。
 
  2.可同时申报多个产品单元。
 
  三、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
 
  3.提供2017年、2018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具有与其申报产品相适应的设计、加工、检测能力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申报产品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7.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9.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
 
  10.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专用条件
 
  1.制造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并需提供唯一指定代理证明资料;
 
  2.申报产品必须通过产品认证(CGC、CQC或PCCC等);
 
  3. 近3年业绩(2016年6月1日至本次申报截止日期止)
 
  (1)集中式光伏逆变器,单台容量500kW及以上并网发电业绩不低于400MW。
 
  (2)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单台容量50kW及以上并网业绩不低于50MW。
 
  (3)集散式光伏逆变器,单台容量500kW及以上并网业绩不低于3MW。
 
  四、评审原则
 
  以业绩、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等为主要指标,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评价。
 
  集团公司系统内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也需要参与本次评审,并提供申报资料。
 
  五、申报资料文件
 
  提交的申报资料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资格评审资料申报函(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扫描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5.基本情况汇总(附件3表1);
 
  6.资格证书信息(附件3表2填写内容相关)扫描件;
 
  7.产品主要信息(格式见附件3表3填写内容相关),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8.近3年主要业绩(附件3表4),
 
  按产品单元提供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供货数量页、签字页),并提供已投运项目的反馈意见;
 
  9.装备配置资源(附件3表5)。
 
  10.申报产品专利证书(如果有)(并填写附件3表6);
 
  11.银行资信证明;
 
  12.厂区平面图(需明确厂区面积);
 
  1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14.报名企业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编写的情况证明(如果有);
 
  15.用户服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服务记录;
 
  16.供应商人员信息(附件3表7)
 
  备注:1.请7月31日前已报名的供应商补充提供资料第10~第16项,并提供更新的附件3的excel版本。新报名的供应商提供全部资料。
 
   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除提供上述2~16条制造商资料外,还应提供代理商1~4条资料及制造商代理授权书。
 
  六、申报资料文件的递交
 
  请自愿参加申报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递交有关申报资料文件。
 
  (一)申报时间:2019年9月11日~10月11日(国庆假期除外)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并递交书面材料。
 
  (三)其它
 
  1.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申报资料(除必要原件外)均不予退还。
 
  2.本次申报公告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方由于申报所发生的费用由申报方自行承担。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将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组件供应商资格评审二次公告
 
  为做好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受集团公司委托,现开展光伏电池组件供应商资格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评审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评审结果将作为招标采购资格评审结果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提交相应资料,请已经报名的供应商提交补充资料。
 
  一、产品单元
 
  序号 单元名称
 
  1 单晶光伏电池组件
 
  2 多晶光伏电池组件
 
  3 薄膜电池组件
 
  二、申报原则
 
  1.参加申报的供应商遵循自愿原则。
 
  2.可同时申报多个产品单元。
 
  三、申报条件
 
  (一)通用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
 
  3.提供2017年、2018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4.具有与其申报产品相适应的设计、加工、检测能力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申报产品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7.没有被国家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9.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
 
  10.未列入国家信用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专用条件
 
  1.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参加申报供应商应为产品制造商(含制造商在中国的销售公司);
 
  3.申报产品必须通过产品认证(CGC、CQC或PCCC等);
 
  4.近3年并网发电业绩(2016年6月1日至本次申报截止日期止)
 
  (1)单晶光伏电池组件200MWp及以上。
 
  (2)多晶光伏电池组件200MWp及以上。
 
  (3)薄膜电池组件 1MWp。
 
  5.年产能单晶、多晶合计达到1GWp及以上。
 
  四、评审原则
 
  以业绩、企业规模、生产能力等为主要指标,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管理状况、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进行评价。
 
  集团公司系统内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也需要参与本次评审,并提供申报资料。
 
  五、申报资料文件
 
  提交的申报资料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资格评审资料申报函(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扫描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
 
  5.基本情况汇总(附件3表1);
 
  6.资格证书信息(附件3表2填写内容相关)扫描件;
 
  7.产品主要信息(格式见附件3表3填写内容相关),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
 
  8.近3年主要业绩(附件3表4)
 
  按产品单元提供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供货数量页、签字页),并提供已投运项目的反馈意见;
 
  9.装备配置资源(附件3表5)。
 
  10.提供工艺流程图并标注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11.银行资信证明;
 
  12.厂区平面图(需明确厂区面积);
 
  13.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14.报名企业参与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编写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15.用户服务管理制度及相关服务记录;
 
  16.申报产品专利证书(如果有)(并填写附件3表6);
 
  17.供应商人员信息(附件3表7)
 
  注:请7月31日前已报名的供应商补充提供资料第11~第17项,并提供更新的附件3的excel版本。新报名的供应商提供全部资料。
 
  六、申报资料文件的递交
 
  请自愿参加申报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递交有关申报资料文件。
 
  (一)申报时间:2019年9月11日~10月11日(国庆假期除外)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并递交书面材料。
 
  (三)其它
 
  1.无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提交的申报资料(除必要原件外)均不予退还。
 
  2.本次申报公告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方由于申报所发生的费用由申报方自行承担。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将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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