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功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网 编辑:pvnews 点击数:时间:2019-08-27
导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功科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江所持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精功科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到本公告披露日,孙建江共持有公司股份24,508,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450万股,前述质押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5.38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7%。
二、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根据股东孙建江 2019 年 8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说明》书面函显示,孙建江所持公司股份 2,450 万股被司法冻结主要原因如下:
2017 年 4 月,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富控股”)因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融资需要,孙建江以持有的2,450 万股精功科技股份为众富控股前述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后因该笔融资出现逾期,长城资产遂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孙建江质押担保的 2,450 万股精功科技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孙建江尚未收到所持公司股份本次被司法冻结事项的法律文书。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孙建江非公司第一大股东、非实际控制人且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此次持股5%以上股东孙建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股东孙建江出具的《关于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8 日
责任编辑:pv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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