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改委关于开展光伏扶贫等领域项目专项调研的通知
来源:宁夏发改委 编辑:pvnews 点击数:时间:2019-08-15
导读:
同心县、红寺堡区、西吉县发展改革局: 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全区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宁纪发〔2017〕129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你县(区)扶贫领域项目开展
同心县、红寺堡区、西吉县发展改革局:
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全区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宁纪发〔2017〕129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你县(区)扶贫领域项目开展专项调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项目和时间安排
(一)调研项目:2018—2019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的光伏扶贫、农村扶贫公路、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退牧还草工程、教育文化等扶贫领域项目。
(二)调研时间:2019年8月19日起,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和聘请专家组成调研组,集中时间分县(区)进行调研。
二、调研的内容和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主管部门和参建单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对工作情况介绍、查阅项目档案资料、查看工程现场、走访农户等方式,从项目的批复(下达计划)、招标投标、建设管理、工程进度、资金拨付和使用、配套资金落实、项目效益、群众意见等方面,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调研。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总体汇报,项目主要参建单位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二)请项目参建单位派员配合调研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对于相关县(区)具体调研的时间和项目,待调研组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本次调研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调研。
四、调研人员名单:
张晓兵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马志武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处调研员
张立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社会处副调研员
聘请专业人员2名
联系人:马志武0951-5012134 17709510687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需要提供材料
一、项目汇报材料
1、总体项目情况:2018—2019年本县(区)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的扶贫领域项目数量、进度、完成投资、资金到位及支付、社会效益等情况。
2、项目基本情况:调研的项目建设背景,批复内容、建设时间、投资及资金来源。
3、项目进展情况:调研的项目招标时间、中标建设期、中标价格,合同签订时间、价格等,项目建设实施具体进度情况,实际开工、竣工时间,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支付情况。
4、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建议:项目建设中存在什么问题,有无“三超”现象,即项目建设是否与批复内容、规模、投资一致;有无配套资金不到位情况;有无项目前期手续不全等情况;有无项目变更情况;采取的措施等。
二、调研项目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审批文件(包括项目批复、国土、规划、环评、施工、节能等),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同时提供复印件。
2、变更资料(含会商记录)。
3、招标投标全部资料。
4、工程施工(工程量核算单)、监理、合同等资料。
5、财务报表、资金到位和拨付凭证等所有会计资料(包括自筹资金或其它投资)。
6、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责任编辑:pvnews
资讯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