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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房县光伏电站建设项目2.1MWP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来源:太阳能新闻网 编辑:pvnews 点击数:时间:2019-05-31
导读: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房县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资金为政府出资,招标人为房县天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能力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 参加投标。 2.项目概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房县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资金为政府出资,招标人为房县天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能力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 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7个行政村,每村300KWP,共计装机容量 2.1MWP,建设地点为集中联建,总投资约 1300万元(不包括电力基础设施部分)。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2019 年 8月 31 日前,所有光伏电站全部竣工并网足额发电;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否则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
 
  2.4 招标范围:光伏电站工程的勘察设计、场地平整、场区维护通道、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专用电缆、光伏支架等)的采购安装、数据监测系统的采购安装(必须要能接入国务院扶贫办系统)、围栏建设、配合并网验收,购置设备险、建安一切险。
 
  2.5 免费质保期:从光伏电站移交之日起,光伏电站整体质保5年,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质保10年。为确保光伏电站质量,在质保期内,光伏组件如发生网状隐裂(蜗牛纹)、EVA 脱层、交叉隐裂纹、严重组件色差等现象,不论是否影响发电效率,一律免费更换。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为光伏产品生产企业或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配备的人员至少有5人具备电力行业进网许可证。
 
  3.2.3 如果中标后委托电力工程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被委托的设计单位必须为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则无需委托其他设计单位,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设计资质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二项之一即可):
 
  3.3.1 近三年内(自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投资建设完成单个 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的业绩。
 
  3.3.2 近三年内(自 2016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累计具有 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结算的票据(银行转账凭证及增值税发票)。
 
  3.4 信誉要求
 
  3.4.1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以“信用中国”为准);
 
  3.4.2 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3.4.3 近三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因招投标活动进行过处罚决定的(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3.5财务要求近二年(2017年-2018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7、2018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3.6 其它要求
 
  3.6.1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签订合同前须向房县劳动监察部门缴纳中标价总额 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同时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总额 10%的履约保证金;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工地(提供承诺书)。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 5 月 31 日至 2019 年 6 月 4 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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