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口县水头镇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B2020-ZB-011
项目所在地区:交口县水头镇
一、招标条件
交口县水头镇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已完成备案(山西省能源局【晋能源审备[2019]28号),目前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交口县光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建设总规模容量300MW,本项目拟选用单块组件功率435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双面双玻太阳能电池组件。(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资金为银行贷款)。
招标范围:投标方除新建满足招标方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应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建设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保护、建筑安装、施工、各项手续办理、协调、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等,并提供各个环节产生相对应的文件材料。还应包括站内围墙建设,光伏场区及升压站租地、征地工作,及所有手续办理工作并在系统安装完成后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系统现场的检测结果。
光伏厂区、220kV升压站、并网线路和对侧变电站改造的勘察设计及采购、建安工程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通讯及调度自动化方面,光伏电站侧及对侧变电站的的电力通信和调度自动化设备由投标方采购,全站通讯、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品牌应一致,并由投标方及相关设计院完成统筹设计选型,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及时协调相关二次厂家发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EPC总承包的实施经验和能力;近年承担过类似总承包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能力。以完成竣工验收的业绩,以投运证明文件为判断依据。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设计或施工其中一项有效资质。允许投标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分包。
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c)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6)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同类工程经验,具备一级建造工程师证书,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无尚在时效期内的不良记录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http://www.gsxt.gov.cn)。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6月24日9时00分到2020年06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满足业绩要求的类似业绩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复印件一套购买标书;
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