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一季度,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电力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电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为社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确保了电力供应充足可靠,并积极落实好阶段性降电价,降低用户电力成本。
一、2020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情况
(一)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下降,3月份降幅明显收窄
一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1.57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下降6.5%。初步测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季度全社会用电量1700亿千瓦时左右。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各行业企业加快推进复工复产,疫情对电力消费的影响明显减弱,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下降4.2%,比2月份降幅收窄5.9个百分点。
一是第一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4.0%,畜牧业和渔业用电量较快增长。一季度,第一产业用电量16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其中,农业、畜牧业、渔业用电量分别增长0.4%、8.2%和10.4%。
二是第二产业用电量同比下降8.8%,3月份降幅明显收窄。一季度,第二产业用电量997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8%,其中2月、3月同比分别下降14.6%和3.1%,3月降幅比2月收窄11.5个百分点。工业用电量979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7%。制造业用电量同比下降9.1%,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制造业、其他制造业行业等四大类制造业行业用电量同比分别下降5.0%、14.8%、18.5%、8.9%,有色、黑色等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受疫情影响相对偏小;3月份,四大类制造业行业用电量降幅比2月份均明显收窄,其中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制造业分别收窄17.0、19.3个百分点。
三是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下降8.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保持高速增长。一季度,第三产业用电量262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8.3%。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用电量下降5.2%,房地产业下降12.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下降14.4%,批发和零售业下降15.5%,住宿和餐饮业下降22.8%。部分科技类服务行业仍保持快速增长,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速达到27.0%,其中互联网数据服务业增速高达92.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速高达71.5%。充换电服务业用电量增长36.5%。
四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3.5%,乡村居民用电增速明显高于城镇居民用电增速。一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29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暖冬天气对居民取暖负荷及电量增长产生一定抑制作用。分城乡看,城镇居民用电量下降0.6%,乡村居民用电量增长8.9%。
五是西部地区用电量略有增长,东部和中部地区用电量下降10%左右。一季度,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9.9%、-10.1%、0.2%、-0.7%。云南、新疆、内蒙古、甘肃、青海、吉林、黑龙江等7个省份用电量实现正增长。3月份,安徽、江西、江苏、河南、浙江等5个省份用电量降幅均比2月收窄15个百分点以上。
(二)电力供应继续呈现绿色低碳发展趋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保持较快增长
截至3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0.2亿千瓦,同比增长5.7%,其中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8.5亿千瓦,同比增长7.9%,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42.1%,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为1.58万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8%;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815小时,同比降低104小时;全国主要电力企业合计完成投资961亿元,同比增长0.3%。
一是新增发电装机容量同比减少,风电投资快速增长。截至3月底,全国全口径水电装机容量3.6亿千瓦、火电12.0亿千瓦、核电4877万千瓦、并网风电2.1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2.1亿千瓦。一季度,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356万千瓦,同比减少433万千瓦;其中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709万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52.3%。纳入行业投资统计体系的主要电力企业风电投资281亿元,同比增长185.9%。
二是水电和火电发电量下降较多,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保持快速增长。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水电、火电发电量分布为1963、11746亿千瓦时,同比分别下降9.5%和8.2%;核电发电量7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全口径并网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1149、528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0.4%和20.3%。
三是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略有提高,其他类型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均同比降低。一季度,全国并网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289小时,同比提高6小时。水电设备利用小时622小时,同比降低69小时;并网风电设备利用小时为548小时,同比降低8小时;核电设备利用小时1599小时,同比降低56小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946小时,同比降低137小时,其中煤电969小时,同比降低153小时。
四是基建新增交流变电设备容量和输电线路长度同比减少,跨区送电量保持增长。一季度,全国基建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4415万千伏安,同比减少1757万千伏安;新增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3855千米,同比减少1890千米。全国跨省合计送出电量284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2%,主要是因云南和四川水电发电量下降,外送电量减少较多;全国跨区送电量11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
五是电力燃料供应前紧后松,供应总体有保障。一季度,受疫情导致部分地区煤矿复工延期以及煤炭运输受阻等因素影响,电煤供应经历了从部分地区偏紧到全国电煤供应总体有保障的变化过程,3月底全国电煤库存总体充足;电煤价格先升后降,进口煤价大幅下跌,反映电煤采购综合成本的CECI沿海指数综合价一季度波动范围为542-560元/吨,持续运行在绿色区间。
(三)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有余
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有余,为疫情防控和社会复工复产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分电网区域看,华北、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
二、全国电力供需形势预测
(一)电力消费增速逐步回升
当前国际疫情仍在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进出口贸易仍面临挑战,是影响我国电力消费的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复工复产继续推进,国内需求对电力消费的拉动将逐步显现。总体判断,电力消费增速将逐步回升,预计二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比一季度回升9个百分点左右;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从一季度的-6.5%回升到-1.5%至-2.5%;初步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2%-3%。
(二)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继续提高
预计上半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4200万千瓦左右;预计全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2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投产8900万千瓦左右。预计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1.3亿千瓦,同比增长6%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达到9.3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3.6%,比2019年底提高1.7个百分点左右,电力系统对调峰能力的需求进一步增加。
(三)全国电力供需保持总体平衡
预计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局部地区高峰时段电力供应偏紧。分区域看,预计华北、华中区域部分省份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华东、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
三、有关建议
为保障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出有关建议如下:
(一)关于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建议
受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消费模式和新业态加快崛起、新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高等多重因素影响,系统运行状态、负荷特性及峰谷差都在持续发生变化。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更好满足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用电需求,建议:一是加快建立并完善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和两部制电价机制,进一步提高煤电灵活性改造以及抽水蓄能、储能等灵活性调节电源建设的积极性,持续提高电力系统的调峰能力。二是保持进口煤政策的稳定性,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稳定电煤供应,保障煤电企业发挥系统调节兜底保供的基础作用。三是重视大规模新能源装机在年内抢期并网的现象,继续执行新能源投资监测预警制度,合理引导新能源装机布局和投产时序,使新能源发展与电力系统的接纳能力相匹配,提高新能源的利用率。四是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能力。当前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带来的电力消费结构变化,以及新能源比重持续提升带来的电源结构变化,使得电力系统形态及特征发生重大变化,系统运行的不确定性增加,电网企业要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特性分析,研究运行方案,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认真落实迎峰度夏相关政策及工作方案,加强厂网协调,周密编制检修和运行计划,制定各种应急预案,按最大供需缺口制定落实有序用电措施。
(二)关于保障电力基建供应链的建议
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国内设备厂家复工晚或复工后产能不足,特别是随着疫情在欧美等国家持续蔓延,电力设备中的部分关键原材料与零部件供货受到直接影响。建议: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协调帮助各企业做好关键设备替代国、替代厂商以及进口部件国产替代工作,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解决供货保障问题。二是相关地方和企业加快落实国家减税减负及推动复工复产等有利政策,推动智慧能源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发挥新基建中能源电力投资在稳增长中的作用。三是电力企业加大国产设备技术科研力度,进一步掌握电力产业链的关键技术和关键环节,持续提高关键设备国产化率。
(三)关于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压力的建议
电力企业贯彻落实2018、2019年连续两年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10%政策,并在今年落实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在惠及电力用户的同时也给经营带来较大压力,目前全国已有多家省级电网企业出现亏损,为保障电力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建议:一是在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测算中,统筹平衡考虑电网企业执行降价政策的影响,在后续省级电网第二监管周期核价时多渠道筹集降价资金,降低电网企业亏损面,提升企业发展和服务能力。二是将复工复产的电力企业纳入疫情期间融资支持范围。三是支持电力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相关服务,针对新能源补贴不到位形成的资金缺口提供相应的融资产品,加快新能源企业资金周转。四是针对疫情影响新能源在建和拟建项目工期3个月以上的实际情况,建议对《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中关于“陆上风电2020年底投产、海上风电2021年底投产”的时限要求延期6个月左右;同时对竞价光伏、生物质发电适当放宽投产时限要求,为工程安全质量、投资效益提供必要保障。
注释:
四大高载能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4个行业。
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