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投资主体招标公告
来源:太阳能新闻网 编辑:pvnews 点击数:时间:2019-04-02
导读:
(招标编号:ZB-1961123001ZB-196112300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齐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投资主体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投资主体招标),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项
(招标编号:ZB-1961123001ZB-1961123009)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一、招标条件
本齐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投资主体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投资主体招标),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电站及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及配套增量配电网和/或园区微网等
1:本招标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齐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讷河市片区投资主体招标:(002)齐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甘南县和富拉尔基区片区投资主体招标;(003)齐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甘南县片区投资主体招标:(004)齐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依安县和克山县片区投资主体招标;(005)齐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昂昂溪区、梅里斯区和龙江县片区投资主体招标;(006)齐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富裕县-1片区投资主体招标;(007)齐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富裕县-11片区投资主体招标;(008)齐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秦来县片区投资主体招标:(009)齐哈尔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铁锋区片区投资主体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3月29日09时00分到2019年04月0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3日(法定公体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标书汇款凭据(请提前办理转账或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微信支付宝等付款方式)。/4.在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在备注栏/摘要栏标注所投项日招标编号,同时注明标书贵或投标保证金,否则若因此未能及时查收造成无法投标或无法办理退款手续等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19日10时00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1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其他
标段划分、开发类型及拟开发规模
一标段:
招标編号:ZB-1961123001
区域范国:讷河市片区
开发类型及规模:风电30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生物质电站1座,园区微电网
二标段:
招标编号:ZB-1961123002
区域范围:甘南县和富拉尔基区片区
开发类型及规模:风电62万千瓦、生物质电站1座、增量配电网1个、园区微电网
三标段:
招标编号:ZB-19651123003
区域范围:甘南县片区
开发类型及规模:风电55万千瓦、生物质电结1座、园区微电网
四标段
招标编号:ZB-1965112300
区域范围:依安县和克山县片区
开发类型及规模:风电5.5万千瓦,光伏2万千瓦、生物质电站1座、园区微电网
五标段:
招标編号:ZB-1961123005
区域范围:昂昂溪区、梅里斯区和龙江县片区
开发类型及规模:风电14.5万千瓦、生物质电站1座、园区微电网
六标段
招标编号:ZB-196112300
区域范围:富裕县-1片区
开发类型及规模:风电20万千瓦、光伏1万千瓦,生物质电站1座、园区微电网
七标段:
招标編号:ZB-196112300
区域范围:富裕县一11片区
开发类型及规模:风电10万千瓦、生物质电站1座、园区微电网
八标段:
招标编号:ZB-1961123008
区域范国:泰来县片区
开发类型及规模:风电6万千瓦、光伏10万千瓦,生物质电站1座、园区微电网
九标段
招标编号;ZB-1961123009
区域范围:铁锋区片区
开发类型及规模:光伏10万千瓦、生物质电站1座、园区微电网(注:生物质电站选址和可收集生物质资源不局限于铁峰片区内)
2.招标范围选择确定合格的中标人作为上述项目的投资主体,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和风险负责項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3.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本区域内所含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其它类型项目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最终批复文件要求为准
4.本区域内所含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均为无国家补贴平价上网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执行当地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
5.经营期:按最终电价批复文件规定的期限执行。经背期满项目的处置由项目公司和地方能源管理部门协商确定(移交、拆除或续签合同)。
6.项目的变更及转让:本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不得转让(包括集团内部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如遇不可抗力,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将有关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
7.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进度及项目建设方案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未能如期开展工作的中标人,有权取消其开发资格,并有权限制该投标人不得参与后续在齐齐哈尔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竟争。
8.本次示范区开发项目共有9个标段同时招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只能在一个标段中中标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办理供应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责任编辑:pv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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