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四周年:让价格归价格,补贴归补贴
10月13日,“电改四周年:进程评估与行业愿景 ——2019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和应用经济学院联合主办。与会专家表示,2015年启动的新一轮电改已获得一定成绩,行业取得了推行电改的共识,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新旧体系间的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改革者将面临重要抉择。
对于电力市场化建设进程,多名与会专家表示应稳步推进,逐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难题,不要丢失原有政策体系中有价值的部分,也“千万不要搞大跃进,大跃进的结果就是市场停止”。
高电价是可承受的吗?
在能源转型过程中,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的比重在持续上升,这也意味着整个电力系统中高成本机组的增加。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院长郑新业表示,现代能源经济体系建设,必须尊重国情和禀赋约束。我国的国情是工业比重高,经济结构中高耗能产业多,同时人民收入水平较低,为高品质能源支付较高价格的意愿比较低。
郑新业提醒,大规模提升可再生能源比重是趋势,前提是能源消费者是否愿意为高价能源付钱,是否愿意承受GDP、税收和就业等指标的变动。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在物理上是可行的,但经济性需要考虑。不能只谈物理不谈经济,成本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在开展电力市场交易的地区,高成本机组电价的疏导与既有的电价体制的维系已经出现两难局面。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市场处处长卢勇介绍,广东电力市场选择对高成本的气电机组实行事后补贴,因为气电在广东省内装机中占25%,离开这批高成本机组广东会面临缺电局面。在5月和6月的试结算中,电网公司承担了这部分补贴。完全使用输配电价核定电网公司成本与收益后,由电网承担高成本机组补贴变得缺乏依据,而将这部分成本传导到用户与目前的终端电价政策导向不一致。
“如果财政不出钱,用户侧也不能涨价,可是电源侧有很多高成本机组,问题将很难解决。现在的改革充分反映了两套电价体系到底用哪一套的问题,也充分反映出了电源规划的问题,我们国人用不用得起这么高价的奢侈电?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个社会问题,需要我们统筹考虑全社会综合情况,做出分析决策。”
让价格归价格
郑新业提出,目前我国电价中包含的内容较多,一个电价有八种职责,同时反映成本变化、外部性、气候变化、交叉补贴、普遍服务、产业政策、水利政策和宏观调控。
国家电网公司财务部价格处处长吕栋在会上举例,国家电网公司每年投资额在四五千亿,2016、2017年农网改造每年支付两千多亿。虽然以后年度不会再有这么大比重的农网投资,但政策性投资占电网投资的比重确有扩大趋势。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陈飞则提到了普遍服务对电网企业成本的影响。浙江舟山电网上划国网前,舟山的多个海岛销售电价都在每千瓦时1元以上,尤其是位置偏远的东极岛,一般工商业电价达到2.5元/千瓦时。但目前其平均售电单价已经降至0.612元/千瓦时(不含税)。2016年投运的东极岛35千伏联网工程投资8500万元,但东极岛年平均售电收入仅149万元。陈飞表示,应明确普遍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郑新业认为,要科学使用能源政策工具。能源政策不是宏观调控的工具。即使经济下行也不宜让电网企业投资来刺激投资,不宜以降低电价来刺激高耗能产业的发展。要慎重对待直接干预电价的行为,慎重对待“撇奶油”“摘菜心”的作法。
让补贴归补贴
在中国目前的电价体系中,不同类别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普遍存在。国家电网公司财务部价格处处长吕栋介绍了交叉补贴的现状与解决思路。
目前交叉补贴主要有四类:一是不同类型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即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补贴居民、农业用户。二是不同电压等级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即高电压等级用户补贴电压等级用户。三是不同负荷特性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即高负荷率用户补贴低负荷率用户。四是不同地区之间的用户的交叉补贴,即经济发达地区用户补贴欠发达地区用户。
吕栋介绍,从国际上看,各国在政府定价阶段,电价交叉补贴不可避免,程度和范围有差异,后续随着电改推进逐步减少交叉补贴,把居民和农业等享受补贴用户的价格提升至合理水平,又或者保留必要的交叉补贴,把电力市场划分为管制市场和非管制市场,对管制市场继续实行交叉补贴。
他认为,社会的公平和效率需要兼顾,因此保留一定的交叉补贴有其必要性。但是在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把交叉补贴搞的小一点,搞的明一点,搞的实一点”。
他指出,要对低收入群体实现精准保障,要改变电力能源补贴农村家庭用电不多所以享受不多、用电更多的富人享受最大的现状。全行业应该探索补贴尽可能精准聚焦,还原交叉补贴真实属性,让价格归价格,补贴归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