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4 11:35:30责任编辑: 来源:中华网河南
10月21日晚上,西峡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办公室内依旧灯火通明,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涉财产当场交付,矛盾得以化解。“谢谢你们加班为我们解决问题,让我们这段婚姻可以好聚好散!”离开时,当事人由衷地说道。
原告沈某与被告李某经人介绍相识,并于2008年登记结婚,双方共生育一子一女。原告沈某认为婚后双方感情一般,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而且被告对自己及子女缺乏关爱,双方自2022年已经开始分居,沈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于是向西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主张要求孩子抚养权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详细询问了案件事实情况,并从情理角度出发劝解,希望可以挽回双方的夫妻感情,但原告离婚意愿强烈不同意和好,而被告因孩子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为此互相指责,争吵不断。法官发现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为了缓和双方情绪,引导双方“好聚好散”,尽快开始新生活,法官分别给两人做起调解工作。
调解中,法官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采取“劝、谈、教”相结合的柔性调解方式,融法律于情理,从维系亲情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角度出发,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结合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就子女抚养、共同债务等双方争议较大问题给出专业建议,引导当事人不再纠结过去,而是将眼光投向未来。专业的意见使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以及共同财产分割有了一定的心理预期,态度上也有所让步,双方已经有了初步的调解意见。然而此时,被告突然说到两人还有一笔10多万的存款一直放在原告处,要原告拿出了一起分割,而原告却说没有这笔钱,被告一气之下不再调解起身就走。
此时已经是夜里7点多了,承办法官为了避免双方矛盾激活,也为了不让之前的调解工作付诸东流,便赶忙让助理前去安抚被告情绪,自己则询问起这笔财产的情况并劝诫原告,即使要离婚,也应互相体谅、理解,友好和平地解决好财产问题,不仅有利于双方矛盾的实质化解,避免“结怨”,同时也有利于孩子今后的健康成长。经过询问得知,这笔钱原告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去投资,并且投资亏损,已经拿不出来了。找到“症结”后,法官向原告告知了未经配偶同意,婚内投资亏损属于侵害了配偶的财产平等支配权,并建议原告向被告做出补偿。
在经历了又一轮的调解后,最终,双方均同意离婚,同时对孩子的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补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将涉及案款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最后还向两人送上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醒两人夫妻关系虽然解除,但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不能解除,要及时关心爱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双方都频频点头并做出承诺。
家事审判是解决家庭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西峡法院始终坚持以“家和”原则办理家事纠纷案件,通过“情与法”的结合,耐心倾听当事人心声,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法,促使矛盾纠纷妥善化解,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贡献司法力量。(供稿:王晶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