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破产立法规定和解协议的成立只产生破产中止的效力吗?
一、什么叫做终结破产程序
1、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
2、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终结方式也有三种:其一,由和解整顿程序完成引发的终结;其二,债务人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其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的终结。
3、我国破产立法规定和解协议的成立只产生破产中止的效力。待和解整顿程序开始后,视和解整顿程序进行的结果如何而采用不同的终结方式。
二、
破产重整制度和破产和解制度的区别
1、直接目的不同。尽管预防破产为二者所共同的终极目的,但在直接目的上二者显有区别。破产和解是通过债权债务关系的在调整来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于不坠,从而实现预防破产的目的,具有消极性和外在性的特点;破产重整的目的则更深入一层,不仅在于消极地维持债务企业的法人人格,而且深入企业内部,寻找其深层“病因”,采取有效对策,从而使债务企业重获健全的生产经营能力,收取治标与治本的双重功效,因而具有积极性和内在性的特点。
2、适用对象不同,破产和解的适用对象与破产清算的范围一致,较之破产重整远为宽泛。除美国等极少数国家破产重整的适用对象,不仅包括公司,而且还包括合伙与个人外,多数国家的重整制度均以公司为对象严格其适用范围。
3、申请权人不同。二者尽管同样采取当事人申请主义,但和解一般只有债务人才能成为申请权人,而重整理论上除债务人之外,具备一定条件的股东和债权人均有申请权。
4、利害关系不同。就维护的利益关系而言,和解程序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对立状态下进行的,而从维护债权人利益为主;重整程序则是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同心协力状态下进行的,能够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利益做到统筹兼顾。
三、
与什么叫做终结破产程序有关的法律规定
《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或者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二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发现有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
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但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追加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相关阅读
-
男朋友突然就断气了是什么意思?
男朋友突然就断气了,网络流行语,意思是别人的男朋友才算男朋友,自己的男朋友就跟死了不存在一样,用 -
指数行情是什么意思?大盘指数是怎么算出来的?
指数行情是什么意思?指数行情的意思就是指数在上涨,但是个股没有涨,对投资者来说涨指数没有用,只有个 -
信用卡临时额度到期必须还清吗?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影响征信吗?
信用卡临时额度到期必须还清吗?信用卡分期提前还款影响征信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相关信息,一起来看 -
纯债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的区别是什么?债券型基金的分类都是什么?
纯债基金和普通债券基金的区别是什么?纯债基金和其他债券基金的区别在于:1、投资标的不同:纯债基金只 -
逾期还款后信用多久恢复?网贷逾期多长时间不能再进行贷款?
逾期还款后信用多久恢复?逾期还款五年后可以恢复记录。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导致的逾期记录,那么根据相关规 -
信用卡催收电话骚扰家人符合法律要求吗?信用卡催收电话不停打怎么投诉他?
信用卡催收电话骚扰家人符合法律要求吗?逾期信用卡催收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银行信用卡催收部门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