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1 11:00:43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员王东丽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既实现案结事了,也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使双方握手言和。
基本案情
某日下午,小许驾驶电动四轮车在街上行驶,因操作不当导致电动四轮车溜车撞到步行的袁女士,造成袁女士脚踝部损伤,交管部门认定此次事故小许负全责。事故发生后,袁女士住院治疗三天,后续在家休息三周。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袁女士将小许诉至宛城区法院。
诉前调解
经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案委派至诉前调解员王东丽进行调解。王东丽在查看卷宗了解基本案情后,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络。
“我也不是为了钱,我就是争一口气。我受伤之后,她一次也没来看过我,一通电话也没打,一句道歉也没有,也不说积极赔偿,这种不负责的态度我很生气。”电话中,袁女士向调解员表达了自己真实的态度和想法,她对小许在事发后的不作为的态度不满,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与袁女士充分沟通并了解其真实诉求后,王东丽与被告小许进行了电话联系,并通过微信将袁女士提交的证据材料发送给小许。
“小许,你虽然年纪不大,但已经成年。作为成年人,要勇于承担责任。袁女士受伤后,你一直没去问候,从情感上确实不太妥当。案件现在在诉前调解阶段,你要有一个积极的态度,才能让案件顺利化解……”电话中,面对刚成年不久的小许,王东丽调解员以一个大姐姐的身份,温和细致地对小许做思想工作,告知她要勇于承担责任。
“我当时也是害怕,第一次遇到这种事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所以一直没敢跟袁女士联系。经过您的一番劝导,我知道我做得不太对,我愿意赔偿,希望您能帮我们组织一次当面调解。”经过王东丽的耐心调解后,小许鼓起勇气,愿意积极面对,并希望进行现场调解。
于是,王东丽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在调解室内,王东丽先将小许的态度向袁女士进行转达,并鼓励小许勇敢面对。小许对给袁女士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对其伤情及恢复情况进行询问,并表示将积极赔偿袁女士的损失。在看到小许的态度后,袁女士也逐渐解开心结,平复了情绪,接受了小许的道歉。考虑到小许年纪尚小,还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袁女士主动表示放弃部分诉请。最终,在王东丽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小许一次性支付袁女士赔偿款2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
调解成功后,王东丽对小许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的普法,告知她在日常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时,都要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避免发生意外,同时鼓励她在日后的工作、生活、学习中,要做一个有担当、有勇气的大人。袁女士和小许都对王东丽调解员的认真、细致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供稿:高雁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