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企纠纷案时,原、被告先后申请司法鉴定。最终,在本案主审法官皇路店法庭张秋平法官和司法技术室景军耐心、倾情调解下,这起困扰当事各方两年多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谢某与被告南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保险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谢某诉称2020年12月17日在南阳市某镇务工时,被被告建设公司工人从高空落下的一块木板砸伤头部。原告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为此住院治疗178天,住院期间被告建设公司垫付了医药费用。后为原告产生的治疗及其他费用,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被告某保险公司对原告的伤情及住院天数提出异议,认为原告存在过度医疗情况。为此原告提出对伤情及三期进行鉴定的申请。后经反复考虑,原告又撤回了鉴定申请。后某保险公司再次提出对原告的伤情进行鉴定的申请。
在被告将相关鉴定材料移送该院司法技术室后,司法技术室景军运用专业知识,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原、被告各方耐心地讲解鉴定过程及相关后果,并进行调解。最终,在本案承办法官张秋平和司法技术室景军耐心倾情调解下,原、被告各方进行了再三考虑,随后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且赔付款项在短时间内履行完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该院围绕审判主责主业,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全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灵活运用“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精准开展司法服务,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辖区企业健康发展。(供稿:马兴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