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金额判定标准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金额判定标准有三种: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即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的赔偿额,即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
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对于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的不同情况选择适用,当事人双方商定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只要是公平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
二、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金额的考虑因素
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金额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专利研发成本
如果法院能够切实依据相关作品、专利技术、外观设计、商标和商号的市场价值确定权利人的损失、被告的利益所得或者许可费用的合理倍数,就可以判给权利人以合理的损害赔偿数额。
2.市场价值规律
从市场价值来确定侵权赔偿,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以及可预见性。
三、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有以下三个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
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
鉴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其损害事实、后果的不易确定性,不少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规定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定赔偿制度。即规定实施某种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的数额多少。
3.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
无论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律条款规定得多么严密、具体,无论是适用全部赔偿原则还是适用法定赔偿原则,都不能排除法官根据开庭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对法律的具体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