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时效3年应当知道哪些内容?
1、向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
2、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时效三年何时开始?
在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在此前诉讼时效(两年)已经届满的,新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没有溯及力,诉讼时效已经届满,不可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