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里很多地方都需要重新规划开发,所以楼房拆迁也就变得常见起来。在拆迁的过程中,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需求,产权调换是较为常见的补偿方法,那么你知道安置房为什么没有房产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为什么这么便宜?
一、安置房为什么没有房产证
按照我国法律,征收方应当使用依法征收后的国有土地建设安置房屋予以调换,并为被征收人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所以安置房本身是应该有房产证,但在很多情况下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没办房产证,比如说:安置房屋的开发商资金不足,未缴纳土地出让金;规划审批手续不齐全;房屋竣工验收不合格;未缴纳相关税费等等。
另外大家还需要注意,有些拆迁方提供的安置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国家严格禁止建设、租售小产权房,此类房屋本身就是违法建筑,居住者的权利也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被征收人在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前需向征收方查看其相关合法凭证。
二、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具有完全产权的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其权利受我国法律的保护,而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如果拆迁安置房有相关法律证件,其交易与普通房屋没有任何差别。
安置房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安置房买卖协议如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卖方是安置房的仅有产权人,且符合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且双方在房屋买卖时,对交易的风险和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知晓同意并签字确认的,应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对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全面积极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现在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包括:
1、价格风险。安置房在进行转卖的时候有可能房子还没有进行交付,因此购房者买房后可能出现价格下跌的情况,因为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交房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这样一来拆迁户就会觉得自己的利益收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或者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2、政策风险。安置房是属于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因此这种类型的房屋虽然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
3、人为因素。很多安置房都是有房屋共有人的,如果购房者在购买安置房时没有经过房屋共有人的同意,那么房屋的售卖方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而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来源就很明确了,权属也清楚,如果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会给安置房买卖带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