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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有什么内容?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几日内申报?

来源:法制法律网 编辑: 时间:2023-05-15 15:31:29

房屋过户费标准一般是:1.36元/平方的测绘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的评估费;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的契税;80元的工本费(工本印花税5元);1%的土地收益金;5.6%的营业税;全额1%的所得税;6/平方的交易费;2%-3%的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