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九十年代产假多少天?
来源:法治通时间:2023-05-22 10:33:39
晚婚晚育假天数是由地方计生条例规定的,各地的时间并不统一。国家法定婚假为3天,产假为98天,各地方因政策差异可能高于国家规定,但不得低于国家的规定。
“女工人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产娃儿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予以男方看护假10天,但只适用于广东户籍的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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