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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固体废物罪如何定义的?从重的走私情节有哪些?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时间:2023-06-02 09:02:22

一、走私固体废物罪的概念:

走私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以及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行为。

注意:

1、允许作为原材料进口,但若以走私的方式仍构成本罪。

2、若把本国的固体废物出境的,不构成本罪;有可能造成其它犯罪——走私普通物品罪

二、从重的走私情节:

(一)武装走私:

1、具体含义:

走私分子或其雇佣人员携带武器用以保护走私活动的行为。

客观方面需要具备的条件:

(1)携带武器(随身携带,并且武器可被控制)

(2)不要求使用(不能使用武器或者不敢使用武器)

(3)必须使用真武器

2、认定本罪

(1)无论原走私是否构成犯罪,但用了武器走私犯罪,都应构成本罪。

如:走私普通货物数额未达5万元,则不构成犯罪,但因携带枪支,故构成此罪。

(2)走私军火的情况,能辑私,用之作掩护,则转化为本罪。

(3)雇佣、组织或请求人员提供了掩护,但该人员主观上不知道其走私犯罪,则不构成本罪。

(二)抗拒缉私

1、具体含义: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实行数罪并罚,即以走私罪和妨碍公务罪合并定罪。

2、实行数罪并罚的客观条件

(1)必须走私行为已经构成了走私犯罪

(2)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

(收买、哀求缉私人员,趁缉私人员不备逃跑则没有使用暴力,不构成此罪)

(3)指向的对象是缉私人员

(4)不能超过轻伤,若重伤或者死亡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三、走私的几种情况

1、瞒关走私(以逃避海关是否成功为标准)

2、绕关走私(以是否成功出入境为标准)

3、间接走私(销赃行为)

4、后续走私

如:国家规定的产品必须运往国外销售,为此而减免税的,如牟利、漏税,在本国销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