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相对于公开认购而言的,一般在预售证下来之前进行。这种认购带有一定的风险,因为开发商没有预售资格,提前内部认购有可能是因为缺资金了。对于热门项目而言,内部认购一般普通购房者很难参与,由于价格相对于公开预售更低,一般会由实力购房者和关系户先行认购。普通购房者只能在公开认购阶段参与,想买到完美的房子也很难。
需要特别注意的,认购和认筹是有一点区别的。
房屋内部认购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一)开发商将房屋抵押贷款,同时又拿着购房人的首付款消失;
(二)当房屋正式预售时,若不想购买,有些费用不退;
(三)正式签合同时,因为已交付的相关款项,无法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等。
房屋内部认购为什么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是开发商制造市场房源短缺的信息,属于售楼陷阱之一,它对消费者传递供房不多内部先购的虚假信息,乘机在价性比方面谋图获得更多的利益。其次是有一些关系户购房,开发商以较便宜的价格借内部认购还人情债,也有个别认购人员得到优惠,确实起到宣传和推广的作用。
再次是开发商确实还没有拿到销售许可证,又遇到资金周转的实际困难。
总之市场并不提倡内部认购的做法,也要提醒各位,房屋内部认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房屋内部认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由以上法条可以得知,只要合同的内容还有合同签订人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就成立有效,所以内部认购协议只要符合合同的基本要素,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