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领取的手续为:
1、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登记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
3、登记,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