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是什么?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是指地方政府用于支持地方水利建设的投入资金。一般来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分为地方政府拨款基金、地方水利建设债券发行资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出让基金三大类。
地方政府拨款基金是指地方政府根据财政赤字或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拨款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水利建设。地方政府拨款资金通常用于支持本地水利工程建设费用,支持本地水利设施维护和管理等。
地方水利建设债券发行资金是指地方政府使用债券发行的方式筹集的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水利建设。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债券发行形式,以较低的成本发行债券,以支持地方水利建设。
地方水利建设出让基金是指地方政府出让土地或者其他有价值的物资以筹集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水利建设。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出让土地或者其他有价值的物资,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资金,以支持地方水利建设。
以上三种资金都是地方政府用来支持水利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通过分别出让土地、发行债券以及拨款资金等方式可以为水利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这样就可以有效改善当地水利设施,从而提高当地水资源利用效率,减轻水资源短缺问题。
水利建设基金计税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充实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投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第三条 中央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车辆购置税收入中定额提取.
(二)从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收入中提取3%.
(三)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可用于水利建设基金的资金.
第四条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地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提取3%.应提取水利建设基金的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车辆通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管理费,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