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并没有照顾老丈人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老人的赡养人是其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而女婿虽然没有赡养义务,但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当夫妻关系解除之时,协助义务也解除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