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浙江省对于医保缴费年限的最新规定为20年。即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退休时,只要累计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满20年,退休以后,不必继续缴纳医保费用,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规定也是20年。
若是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20奶奶的有两种选择:其一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20年;其二是选择继续按月补缴,直至缴满20年之后就可以停止缴费了。一次性补缴的情况下以浙江省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9.5%的缴费比例,计算补缴金额;按月补缴的情况下缴费标准和同期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一致。
浙江医保交满20年还需交吗
不必
“浙江省的最低医保缴费年限为:20年。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退休时,只要累计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满20年,退休以后,不必继续缴纳医保费用,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