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怎么立案起诉
行政诉讼起诉的方式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3.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数应该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4.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作出判决。
二、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法律快车提醒您,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诉讼费用
行政诉讼收费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两种。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
4.行政案件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
其他诉讼费用,主要有:鉴定费,勘验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贴费,复制本案庭审记录材料和法律文字所需要的费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费用等,一般由法院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或按实际成本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