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公积金是什么?
盈余公积金是指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又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两种。《公司法》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公司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的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的决议提取和使用。
盈余公积对企业有哪些用处?
法定盈余公积在其累计提取额未达到注册资本50%时,均按税后利润10%提取,公益金按5%-10%提取。
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盈余公积的用途,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弥补亏损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应由企业自行弥补。弥补渠道有三种:
以前年度税前利润。
以后年度税后利润。
盈余公积金。
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或者转增资本金
转增资本后,所留有的该资本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分配股利
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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