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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官方从七方面解读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新规
2025-04-04 11:13: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明确居住标准、避免群租乱象、设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在河南郑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郑州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4月3日发布对《通知》内容的政策解读。

此次郑州市房管局从主要背景和目的,居住标准,租赁交易资金监管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针对此次新规出台的主要背景和目的,解读称,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郑州市政府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郑州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等法规,对住房租赁管理、市场准入、资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目的是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秩序,推动行业良性发展,切实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居住标准关系到租户的基本居住质量。那么,新规对出租住房的居住标准有何具体要求?

郑州市房管局解读称,根据《通知》要求,出租住房的单间居住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且人均租住面积应不低于4.5平方米。但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共同居住情形除外。该标准旨在避免群租乱象。

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市场主体需满足哪些登记要求?郑州市房管局解读称,《通知》明确以下两类主体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一是个人转租住房达10套(间)及以上的,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按规定接受行业管理,到辖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从业主体备案。二是住房租赁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须包含“住房租赁”等规范性表述;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地产经纪”等规范性表述。此举有助于强化行业监管,确保经营主体合规运营。

在租赁市场,资金监管至关重要。那么,租赁交易资金监管方面有哪些新要求?

对此,郑州市房管局解读称,为防范住房租赁交易资金风险,《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从事转租业务时,须设立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3个月,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

同时,郑州市房管局还从如何加强租赁行业信用管理,非住宅类房屋租赁如何管理,遇到违规行为如何维权等方面进行了解读。

譬如,郑州市住房保障部门将联合多部门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将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对失信主体加大监管力度,对守信主体给予便利。租赁双方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属地住房保障部门投诉,或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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