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以下(不含)每台补贴1000元现金红包。活动规则
1. 单台车辆价格,以车辆发票不含税费金额为准。
2. 本次活动在规则允许情况下可叠加市级同期活动优惠。单个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江北新区汽车消费补贴。补贴发放不需缴纳任何额外费用,补贴资金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3. 消费者需在4月29日活动启动后新订购车辆方可参加本次活动。如单个消费者发生多次订购车操作,其实际订购车时间以首次订购车合同(协议)日期等纸质证明材料为准。
4. 车辆销售企业应协助消费者上传相关购车材料,并及时报送(一日一报)车辆销售数据汇总盖章件作为平台审核要件。
5. 上传购车发票仅代表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补贴发放以该发票上传时间节点所申请区域资金池是否有剩余为准。
6. 区域资金池在补贴发放过程中,如有剩余资金不足以支付当前消费者全额补贴,即视为该区域资金池已使用完毕,并同步关闭该区域补贴申报入口。
7. 区域资金池接近使用完毕时(低于30%和10%),活动平台应做好剩余资金预警,该预警信息为动态数据,不作为资金池实际剩余承诺。
8. 逾期未申领或因申领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视为放弃申领补贴。
9. 开具发票后一年内发生退车,需由承办车辆销售企业代扣已领取车辆补贴并退还财政账户。
10. 车辆销售企业在本次活动规则以外的所有承诺,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发生多次投诉的车辆销售企业将被处以约谈、中止或终止活动资格等处理。
11. 车辆销售企业与活动平台方应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加强保护,不得扩大使用和传播范围,并承担个人信息泄露后法律后果。
12. 各区域车辆补贴资金池在未发放完毕前,可由投资促进和商务局指导活动平台统筹调配至其他区域使用。
13. 消费者补贴申请问题可拨打银联云闪付客服95516进行咨询、建议、投诉。
14.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素材来源 | 投资促进和商务局
编辑 | 周琴、林涛
发布 | 徐雅莹、吴小荣
审核 | 王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