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法庭有权利传唤证人到庭吗
法庭通知或者强制证人到庭作证,而不是采取强制措施传唤到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所以法院是有权强制要求证人出庭,但强制措施并不是传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二、
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则
证人出庭作证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则:
1.证人作证的方式是出庭以言词的形式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证人作证是知道案件事实的人的所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是通过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而实现的。
2.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是通过当事人对证据的举证质证后得出的。
3.证人证言必须依法经过质证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
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由谁负担
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除向法院缴纳诉讼费外,还应当缴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找法网提醒您,根据该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补偿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但不宜过高。生活费用,应按照当地人均生活消费水平计算。误工补偿费,应按照证人的工资或参照同行业的标准计算,无业的可参照证人当地生活水平标准计算。